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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合力 提质效 优环境 合肥中院召开破产审判工作调研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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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文图:刘小敏 何俊  发布时间:2024-04-11 17:06:14 打印 字号: | |


49日上午,合肥中院召开破产审判工作调研座谈会,聚焦抓好破产审判工作,优化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查找短板、听取意见、提升工作。合肥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许徽主持会议,合肥中院二级高级法官魏竹梅,合肥铁路运输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曹海清,以及合肥中院民三庭负责同志、合肥铁路运输法院相关同志和破产管理人代表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破产管理人代表围绕破产案件办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如何进一步提高破产管理人履职能力等方面作了交流发言,就做好破产审判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在听取大家发言后,许徽指出,近年来,在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和共同努力下,全市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办理破产制度框架不断健全,有力推进府院联动机制实质化运转,预清算、预重整程序充分发挥,破产管理人动态考核和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破产案件审判质效显著提升,2023年合肥办理破产指标在全省营商环境考核中位居第一。

就进一步做好破产案件审判工作,许徽强调,破产审判肩负着促进企业优胜劣汰、推动资源优化配置、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进社会综合治理等重要作用,事关优化营商环境、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一要充分认识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破产审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完善办理破产的制度机制建设,最大限度释放破产制度的社会价值功能,实现市场资源优化配置,依法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二要充分发挥府院联动作用,健全破产事项协作办理机制,对具体事项要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形成工作合力,有效解决办理破产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推动破产案件及时顺利解决。三要狠抓案件质效提升,用好“预重整”“预清算”制度,加强破产重整和和解工作,及时高效清退“僵尸企业”。充分发挥破产案件一体化管理平台作用,以信息技术手段助力破产案件审判质效提升。四要加强监督指导,强化对破产管理人的动态管理和考核,更好发挥破产管理人在审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形成办理破产工作合力,以优异工作成绩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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