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子莯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原告肥西县财政局与被告安徽麦肯希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合肥子莯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皖01民初2518号补交诉讼费通知书,详见通知书。
二O二三年五月十七日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补交诉讼费通知
合肥子莯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原告肥西县财政局与被告安徽麦肯希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合肥子莯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据(2019)皖01民初2518号判决书,你方需要与安徽麦肯希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补交诉讼费与保全费合计263036元,接到本通知后七日内补交费用,逾期不缴纳将移送执行。缴费后,即请及时将有关凭证提交给本院民四庭,未提供有关凭证的,后果自负。
特此通知。
附:收款户名: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收款银行: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营业部
收款银行账号(虚拟账号):6232636300117863166
金 额:贰拾陆万叁仟零叁拾陆元整(263036.00元)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