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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2)皖01民终13051号
  发布时间:2023-04-25 16:40:42 打印 字号: | |

倪世伦:

本院审理上诉人段贤俊、被上诉人王明军、被上诉人倪世伦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皖01民终13051号民事判决,该判决主文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400.73元,由段贤俊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0二三年三月十三日

 
来源:民三庭
责任编辑: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