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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河法院:喜报!我院未审庭荣获2022年度合肥市“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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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3-17 09:47:15 打印 字号: | |

近日,合肥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组委会发布《关于命名2022年度市级“青少年维权岗”的通知》,我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获评2022年度合肥市“青少年维权岗”。

近年来,我院未审庭认真做好青少年维权工作,进一步拓展“青少年维权岗”覆盖面,立足法院审判职能,在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未成年人诉讼案件权益保护体系。我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始于1992年,在刑事审判庭内部设立了少年合议庭。2008年,成立了独立建制的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2018年,深化少年刑事审判改革,包河法院集中管辖合肥市所属各区县市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2020年,包河法院深化综合审判改革,配强家事审判力量,将家事案件纳入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的受案范围,并在案件审理中突出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2021年,包河法院继续深化综合审判改革,结合自身实际,将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等诉讼案件,统归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审理。

二是打造全方位联动化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特色机制。为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年刑事审判工作,包河法院未审庭先后制定了《未成人刑事案件温情陪护实施办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绿色通道制度细则》《未成年人案件法官工作室规章制度》《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制度》《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档案封存制度》等规章制度。

三是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惩教结合与预防犯罪“双管齐下”,包河法院创造性开展“温情陪护”活动,实行社会调查员制度,推行社区矫正审前调查评估制度,落实“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制度,重视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法庭教育,积极开展“判后回访”帮教工作。坚持双向保护,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的刑事犯罪,对于符合救助条件的未成年被害人,及时予以司法救助。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心理疏导和法律援助。针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未成年人保护问题,向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发出相关司法建议,堵塞保护漏洞。

四是全国首个社会疗愈团落地包河法院。2022年,全国首个社会疗愈团落地包河法院,该疗愈团整合了青少年相关事务的普法志愿者、志愿律师、自护宣讲员、合适成年人、社会调查员、心理咨询师、社区矫正师等分散的社会工作志愿者队伍资源。根据工作内容要求,从事法治宣传教育、“合适成年人”、社会调查、心理辅导、判后帮教帮扶等系统工作。对司法案件中涉及的其他需要帮扶的重点青少年,受司法机关委托,由包河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指派,社会疗愈员将对其开展帮扶工作,区别不同情况,制定个性化的帮扶方案。对被告未成年人以及所有司法案件涉及的未成年人开展从审前贯穿到判后的系统疗愈工作,从而达到未成年权益保护、预防犯罪等目的。

五是柔性家事审判,为未成年人成长保驾护航。在家事审判工作中,包河法院确立了以“努力挽救危机婚姻、妥善处理婚姻关系和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工作总基调,建立多元化的家事调解机制,高效化解婚姻家庭纠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目标,通过设立工作室、引入专业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安徽广播电视台《家有好大事》驻包河法院调解室”挂牌揭幕等创新举措,使法院调解工作与家事案件的矛盾化解相结合,为保护家事案件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六是扩大法治宣传范围,实现对未成年人的“两个延伸”。为了对未成年人实现向前延伸和向后延伸普法宣传,包河法院未审庭法官积极采用送法进校园、担任法制副校长、举行法院开放日等措施,多措并举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多次受邀前往辖区内各中小学开展普法授课,并担任多家学校的法制副校长。为了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对法律的认识,未审庭还主动邀请辖区各中小学学生来院参观,并组织开展模拟法庭活动,通过实地参观和学习,切实加强青少年的法治观念,增强他们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的重要举措。未来,包河法院将继续在少年审判和家事审判中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不断健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机制,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

 


 
来源:包河法院
责任编辑: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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