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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假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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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11-01 11:06:21 打印 字号: | |

公示单位: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示内容:对安徽省蜀山监狱报请的甘国辉等八名罪犯减刑公示

公示日期:2022111日至2022115

举报邮箱:hfzyxst@163.com

举报电话:05516535220365352148

安徽省蜀山监狱于2022111日向本院报请对甘国辉等八名罪犯予以减刑,报送本院审理。安徽省蜀山监狱认为甘国辉等八名罪犯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78条、第8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73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29条、第32条的规定,建议对甘国辉等八名罪犯予以减刑。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三条之规定,现将甘国辉等八名罪犯予以减刑的情况予以公示(罪犯个人情况等见附表安徽省蜀山监狱案件公示表),对以上内容有异议者,可以通过邮箱发送举报材料,也可以直接拨打举报电话向本院反映。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一日


 
责任编辑: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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