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公告 > 审判执行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2-08-02 15:40:20 打印 字号: | |

合肥市蜀山区样板家居经营部: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张琼因与被上诉人合肥市蜀山区样板家居经营部、合肥吾桐美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该判决主文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张琼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年八月二日


 
责任编辑:正言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