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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河法院:闻讯出动,迅速查封案涉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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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6-15 15:09:25 打印 字号: | |

为贯彻省高院“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落实夏季行动的工作部署,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升执行质效,610日下午,包河法院法官助理张百川一行前往巢湖某产业园对一起买卖合同执行案件的案涉财产进行现场调查查封。

2017813日,安徽某互联网络有限公司(下称网络公司)与安徽某生物经济公司(下称生物经济公司)签订设备采购合同,由网络公司为生物经济公司提供某型号高性能服务等设备,并约定生物经济公司分期支付合同总价款2535500元。后网络公司按约履行全部供货义务,生物经济公司仅支付1521300元后便不再履行付款义务。

网络公司遂向包河法院提起诉讼,包河法院判决由安徽某生物经济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安徽某互联网络有限公司货款1014200元,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101420元。生物经济公司未按生效判决文书履行义务,网络公司向包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申请人网络公司向包河法院提供线索,案涉设备现由某基因公司租赁使用。承办法官多次前往该公司核查线索,但均因该产业园管理方及被执行人拒绝配合,无法实际查封。

202268日,申请人网络公司向包河法院反映被执行人因其他债务纠纷即将对案涉设备进行处分。

收到线索后,为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财产,包河法院第一时间安排法官前往设备所在地,与产业园管理方进行沟通,并与被执行人及设备承租人进行会谈,向各方释明法理,警示拒不配合执行的法律后果。

最终,在三方配合下,张百川现场对案涉设备进行核验清点,并现场查封。


 

 
来源:包河法院
责任编辑: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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