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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法院:六人团伙“放鹰式骗局” 诈骗他人彩礼钱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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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贺  发布时间:2021-12-27 19:40:35 打印 字号: | |

“剩男”找不到对象,通过婚介机构认识的漂亮女孩,见面没几天就爽快同意结婚,这样的“好事”还真的发生了。近日,肥西县法院审结了一起以结婚为名骗取彩礼钱的“放鹰式”诈骗案,被告人黄某等6人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拘役四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案件由来

20214月,被害人王某及其父母在婚姻中介人员带领下从肥西至外地,经婚姻中介人员联系上被告人张某,要求张某为王某介绍对象。张某与被告人吴某某、黄某商议,决定让黄某以婚姻为名骗取“彩礼”。同年48日,张某安排黄某与王某等人见面,后黄某与张某商定“彩礼”12万元。次日下午,黄某与王某领取结婚证,张某当日收到王某父亲支付的“彩礼”“婚姻介绍费”10万元,张某分给黄某8万元。

后王某父亲提出与黄某父母见面,为防止骗局败露,次日张某安排被告人梁某某及其父母梁某、赵某某分别扮演黄某的表姐和父母,与被害人王某等人见面。411日,黄某至王某家中,王某父母为黄某发红包、购买香水和首饰等。黄某在王某家中行为异常,找借口不与王某共同生活,417日离开王某家,后王某报警。经合计,王某被骗16万余元。

裁判结果

被告人黄某某、张某、吴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婚姻之名,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被告人梁某某、梁某、赵某某明知他人实施诈骗活动仍提供帮助,参与骗取财物,数额较大,六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系初犯、退出违法所得,额外补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以及具有的自首、坦白、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并适用缓刑。

法官提醒

近年来,婚姻诈骗的花样层出不穷,不法分子利用一些农村单身大龄男性急于结婚的弱点,以要彩礼、红包等方式实施诈骗,非法获取大量钱财。本案系典型的“放鹰式骗局”,被告人黄某就是这个犯罪团伙放出来的“鹰”,用她作诱饵引诱农村地区急于结婚的大龄“剩男”,无论男方是什么人,只要愿意支付较大金额的彩礼,“鹰”都会迅速同意与其结婚。一旦拿到彩礼后,“鹰”就会找出各种理由,通过与男方吵架、回娘家或直接提出离婚等方式寻机脱身。

婚姻大事,不可草率从事。农村大龄男青年遇到类似的情况时,一定要加强防范,注重查明女方身份、性格、经历、家庭等情况,要通过一定时间的相处了解女方是否真正具有结婚的意图,谨防“天下掉下的林妹妹”是个有所图谋的犯罪分子,导致自己陷入人财两空的境况。



 

 
来源:肥西法院
责任编辑: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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