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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2018)皖01执恢63号
  发布时间:2021-12-27 18:28:05 打印 字号: | |

因被执行人袁艺、钟慧未全部履行本院作出的(2015)合民一初字第0023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顾剑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信息:

袁艺,男,196652日出生,汉族,住合肥市庐阳区宿州路18404室,公民身份号码340103196605021059

钟慧,女,197673日出生,汉族,住合肥市庐阳区宿州路18404室,公民身份号码340111197607037542

涉案标的额:190万元及利息和案件有关费用。

悬赏期限:12个月(自20211227日至20221226日)。

悬赏金额及条件: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本院执行到位,以现金方式实现债权的按申请执行人应得现金额的20%奖励举报人,以非现金方式实现债权的按申请执行人实际抵偿额的20%奖励举报人。举报人持身份证、举报材料到本院领取悬赏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提供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但为发放悬赏金需要告知申请执行人的除外。

举报电话:0551-6535214565996039(举报时间:正常工作日时间)。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