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闻发布会
《安徽新闻网-法治融》报道合肥中院处理的一起涉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1-11-05 13:34:00 打印 字号: | |

2012年11月3日,《安徽新闻网-法治融》报道合肥中院处理的一起涉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

全文如下:

合肥中院“筑巢引凤”盘活破产房企

□本报记者 唐欢 刘超 通讯员 储穗栋 2021年11月03日

从工程烂尾到建设一新、顺利交付,历时两年半,法院助力破产重整,让500余名业主喜迎“新居”。近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处理一起涉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中,通过破产重整,挖掘企业“重生”希望,吸引投资人注入“生机”,让“问题楼盘”重新焕发活力,购房业主权益得到保障,企业也卸下“包袱”重新“上路”。

高档住宅成“烂尾楼”

“为了买这房子把全家的钱都投进去了,当听说开发商破产时,我的心情一度跌到冰点。幸亏法院对该起破产案件的妥善处理,才让我们今天能成功拿到新房的钥匙,真心感谢!”一位业主代表激动地对法官说。

2016年春天,“合肥春天城市广场”由合肥春天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占地1.3万平方米,在一至四层的商业区域就有近2.6万平方米,共有房产792套,在全市房产经济持续上扬的“黄金时期”,这绝对是一次商业大手笔。

然而,好景不长。由于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春天城市广场和春天运输公司的银行账户均被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备案销售定点贷款银行停止贷款发放,施工方因风险因素中途停工。而在这时,春天城市广场建筑主体结构才刚刚完成。

500多户购房者的房产迟迟不能交付,纷纷上访维权。面对来势汹汹的社会风险,2019年4月24日,合肥中院裁定受理对春天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安徽皋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春天公司的管理人。

法院担当啃“硬骨头”

一边是难以处置的资产,一边是购房者的利益,如何维护债权人利益,让“烂尾楼”重新“活”起来,成为一道难题摆在办案法官面前。

为盘活已停工的烂尾楼盘,法院经审慎研判,决定由管理人承担起开发商的责任进行续建,盘活项目资产,清偿巨额债务,解决500多户购房者交房问题,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

合肥中院积极发挥府院协调联动机制,第一时间协调政法委、住建局、公安、街道办、总包单位、银行等相关单位就春天城市广场项目复工事宜召开专题会议,反复磋商,精心论证,同时协调各方全力配合施工方早日完成复工。承办法官还多次前往项目现场向施工单位讲法理、摆事实、举例子、谈风险,推动各施工单位逐渐建立信心,陆续投入到续建中。

在续建初期,春天公司银行账户存款因被多家法院冻结无法使用,合肥中院还向全国各地所有涉及对春天公司采取保全措施的法院送达协助通知书,请各法院依法中止有关春天公司的执行程序,解除冻结银行账户资金和房产的查封,使管理人有资金可用于支付续建工程款,也为后期交房办理产权证和销售房产排除困难。

仅历时四个月,春天城市广场于2020年9月竣工。

验收工作中,为解决包括施工许可证过期、破产受理后建设单位申报验收资格等多个“扫尾难题”,合肥中院还积极协调市质监站、市自规局、市人防办等部门,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了一系列配套措施。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春天城市广场顺利完成验收手续,楼盘“涅槃复生”在即。

多方共赢显“司法温度”

在春天城市广场项目工程续建和验收期间,合肥中院法官多次接待购房业主,安抚情绪、明理释法,及时告知项目施工与验收进度,主动争取购房者的理解,赢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

除此以外,针对购房者提出的要求支付违约金的诉求,为保障购房者利益,合肥中院经过多方协商处理,决定以减免物业费的方式予以补偿。对于业主提出的其他各项合理诉求,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合肥中院依法依规以多元化的方式妥善解决。

“能有这样多方共赢的结果,我们花费的时间、精力,付出的努力都值得!”在案件结束后,合肥中院的承办法官由衷地感到欣慰。

通过破产重整,春天城市广场烂尾楼实现华丽转身,各类债权的实现得到充分保障,尤其是普通债权也将获得较高的清偿比率,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春天公司重整成功,也是合肥法院进一步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有力体现。


 

 
来源:审监庭
责任编辑:正言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