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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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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9-09 14:55:11 打印 字号: | |

2020年2月5日,本院依法受理合肥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熊磊、李京鸿、侯善博、余肖肖、丰利光涉嫌犯集资诈骗罪,被告人赵怀山、余磊、熊伟、黄治杰、杨志强、檀小红、余仁高、李安生、王晶、马丰宇、花丽、侯龙振、邱华专、曹洪春、傅明余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

涉案被害人、集资参与人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推选代表人向本院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推选不出代表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

我院因疫情原因中止审理,现将恢复审理,并及时向社会发布案件审理进展情况。

 

 

2021年9月10日    


 
来源:刑二庭
责任编辑: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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