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市中院拟招聘见习人员30名,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见习对象范围
2021年应届毕业生或毕业两年内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且未参加过五项社会保险。
二、岗位条件
岗位 名称 | 岗位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年龄 | 其他条件 | 备注 |
书记员 | 22 | 大专及以上 | 法学类及相关专业 | 28周岁以下 | 无 | |
辅警 | 6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28周岁以下 | 男性,身高175以上 | |
行政人员 | 2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28周岁以下 | 无 |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材料:报名人员填报《见习报名表》(附件1),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
2.报名时间:7月8日-7月13日。
3.报名邮箱:349781474@qq.com,备注“姓名+就业见习岗位”以压缩文件形式上传附件进行报名。
4.联系电话:0551-65352295
5.资格审核。市中院政治部根据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进行考试。
6.考试。分为面试及技能测试(速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考试成绩,择优确定见习人员。
7.签订见习协议。通过考试人员签订见习协议,协议期一年。
四、待遇保障
1、见习期间,按每人每月30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人员生活补贴。
2、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为见习人员提供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根据新冠疫情防控需要,入职前组织对见习人员进行核酸检测,检测费用由单位支付。
4、见习人员工作期间就餐(早餐、中餐)用由单位进行保障。
附件2:见习生报名表 https://file.chinacourt.org/f.php?id=af5e9177792b859a&class=enclos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