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
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判流程 > 综合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2020)皖01执89号
  发布时间:2021-04-26 14:41:17 打印 字号: | |

因被执行人牛性龙、高勇、陈成、王伟鸣、陆斌未履行本院作出的(2017)皖01民初52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信息:

牛性龙,男,1965710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肥东县长临河镇东红村小郢牛一组。身份证号码:340123196507101210

高勇,男,1974428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大圩乡圩西村第三村民组36号。身份证号码:340111197404282011

陈成,男,1968922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烟墩街道王墩社居委六队286号。身份证号码:340122196809224092

王伟鸣,男,19621229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繁华大道147号福禄园68602室。身份证号码:340104196212290553

陆斌,男,1979103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长丰县双墩镇白大塘村官南组。身份证号码:340121197910034910

涉案标的额:18214737.18元及利息和案件有关费用。

悬赏期限:12个月(自2021415日至2022414日)。

悬赏金额及条件: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本院执行到位,以现金方式实现债权的按申请执行人应得现金额的8%奖励举报人,以非现金方式实现债权的按申请执行人实际抵偿额的6%奖励举报人。举报人持身份证、举报材料到本院领取悬赏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提供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但为发放悬赏金需要告知申请执行人的除外。

举报电话:0551-6535214565996039(举报时间:正常工作日时间)。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责任编辑: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