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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中院出台意见服务和保障经济发展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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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保合  发布时间:2015-05-19 15:41:00 打印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工作部署,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司法职能作用,推动我市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抢抓新机遇、实现新发展,合肥中院结合工作实际,于近日制定出台《关于服务和保障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分六个部分,涵盖了提高思想认识、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加强法院自身建设的19项内容。

  《意见》强调,要准确认识合肥经济发展新常态,树立合肥法院工作新思维。当前合肥经济发展已经进入新常态,同时新的区域发展战略明确把合肥定位为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和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我市在全国区域发展新棋局中的战略地位更加凸显。全市法院要准确认识合肥经济发展新常态的特点,树立工作新思维,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找准法院工作的着力点,进一步解放思想、拉高标杆,开拓视野、防骄破满,积极适应新常态,抢抓新机遇,推进新发展。

  《意见》从四个方面具体提出“服务和保障”的内容:一是服务和保障打造全面深化改革先行先试“合肥版”,激发转型发展新动力。服务和保障经济体制改革,助推社会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二是服务和保障创新转型升级,构建现代产业新体系。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保障和促进现代服务业规范发展,依法维护产业发展良好环境,促进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三是服务和保障建设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抬升城市建设新标杆。依法保障区域发展战略实施,依法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四是服务和保障建设巢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展现美丽合肥新愿景。依法保障“生态合肥”建设,大力推进“平安合肥”建设,积极参与“幸福合肥”建设。

  《意见》要求,要加强法院自身建设,营造风清气正新环境。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坚持以“树标杆、做表率,勇当排头兵”为工作标准,进一步提高法官把握大局能力、公正司法能力、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对信息技术的掌握和运用能力。深化司法公开,扩大司法民主,坚定不移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强化法院作风建设,全面加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确保法官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树立合肥法院良好形象。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合肥市中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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