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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好法官”邹碧华逝后极尽哀荣有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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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4-08 08:55:00 打印 字号: | |

 

  一名上海法官英年早逝后,不仅中国官方号召向其学习,主流媒体及民间舆论对其事迹也是盛赞有加。极尽哀荣与极佳口碑之中,上海司法改革领衔人物邹碧华成为当下中国高高竖起的“新时代司法公正楷模”。

  2014年12月10日,47岁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邹碧华突发心脏病去世。一时间哀思如潮:律师为他默哀,学生为他燃烛送行,共事者扼腕追忆……来自上海及中国各地的法律人士、民众近3000人自发赶来参加其遗体告别仪式;最高人民法院、中共上海市委分别追授他“全国模范法官”、“上海市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中国最高领导人习近平称他为“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号召中共党员干部,特别是政法干部以邹碧华为榜样,向他学习。

  自邹碧华逝世至今,中国媒体追忆其生前事,近期更大规模集中报道其为探索司法改革所做贡献,盛赞其为“司改征途上的‘燃灯者’”、“勇于担当的改革奋楫者”。如今,“邹碧华精神”已成为全社会崇尚法治的象征。

  在转型期的中国,引导社会大众客观了解法官群体,重塑民众对实现司法公正的信心;引发法官群体精神共鸣,鼓励其在“法治中国”的征途上,砥砺前行;改变传统中国法律文化令人敬畏的冰冷感,重建百姓新时代法治思维,或许是“邹碧华精神”时代升华应有之义。

  在法学界,尤其是上海法学界,邹碧华是诸多专家学者熟知的人物。人品好、能力强有思想、有创新理念是学者口中几乎一致的评价。华东政法大学社会治理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邹荣对中新社记者说,长期以来,人们对司法公正产生了质疑,对法官履职印象负面,“法官嫖娼事件”更动摇了百姓对司法公正的信心。与法律实务界多有接触的邹荣表示,其实中国各地法院有很多像邹碧华一样的尽职法官,他们在当今矛盾多发的社会中,勤恳工作,肩上任务繁重。这位学者认为,大范围真实展现邹碧华生前工作状况,挖掘彰举其中精神内涵的深意,有利于消除普通百姓对法官群体片面评价,使全社会更加客观公正地看待法官职业,重塑实现司法公正的信心。

  邹荣认为,在全中国树立邹碧华司法公正楷模形象的另一层涵义在于,在现实条件下,邹碧华的人生际遇会引起处于高强度工作中的法官群体的精神共鸣,进而鞭策前行。不过对于邹碧华多年来超负荷“运转”,这位学者期望,在今后人才使用的制度设计时,能让其在适合的岗位充分发挥特长,勿使如邹碧华一样出色法官长期处于身心俱疲状态。

  作为中国司法改革试点地区领衔人物的邹碧华,在广泛的社会领域得到如此高的关注和礼遇,正是因为其精神实质不但体现了时代对于某种价值理念的追求,而且回应了当今社会,人们对公平正义、司法为民和精英法官的期盼。上海政法学院教授章友德告诉中新社记者,按常理,很少有法官能获得律师群体的认可;而为社会大众认可者则少之又少。邹碧华就是这“凤毛麟角”。他认为,在法治中国建设进程中,于法律制度、体制建设之外,塑造法律人的法治信仰,也是在全社会树邹碧华为楷模的深刻涵义之一。

  此外,在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学研究所所长文军看来,高调树立的“邹碧华精神”,也向社会传递了法官的“亲民形象”,拉近司法改革与普通民众的距离,有助于改变国人对中国法律文化的习惯思维。文军认为,在当前中国众多改革领域中,司法改革可谓最受关注,“邹碧华精神”的时代意义也在于消除人们在传统理念中,对法律的敬畏心态;从而变人们遇事“求官求人”,为依靠法律手段解决矛盾和纠纷。

   

 

来源:监察室
责任编辑:合肥市中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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